对于对有关职业教育省级 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1-04-13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加强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效益,根据我厅《对于做好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4〕25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有关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1. 2015年立项的卓越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中高职衔接试点、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2. 2016年立项的卓越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3. 2018年立项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
4. 2020年立项的卓越中等职业学校项目。
根据我厅《对于公布2016年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湘教通〔2017〕141号)、《对于公布第三批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20〕54号)文件精神,已立项为卓越校的建设单位,其立项的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自然终止。
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衡阳市艺术学校因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校,其立项的中职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和中职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自然终止。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因调整设置为高专院校,其立项的卓越中等职业学校项目自然终止。
正在建设的&濒诲辩耻辞;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谤诲辩耻辞;,其立项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此次免予绩效评价。
此次进行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共有152个(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方式
采取网上评价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评价。专家在网上审阅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材料与相关支撑材料。
2.现场考察。网上评价存疑的项目需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主要采取现场察看、查阅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听课等方式,核查有关情况。现场考察汇报会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进行意见反馈。
三、绩效评价材料
(一)所有项目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绩效自评报告。分项目撰写2021年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2. 经费使用情况表。分项目填写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见附件3)。
3. 典型案例。分项目提交项目建设典型案例,案例必须紧扣项目建设任务,突出典型性和创新性,标题应凸显特色。内容包括实施背景与实施过程、成效与经验、体会与思考等方面。每个项目提交典型案例1-2个。
(二)有关项目须另外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重点建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卓越职业院校项目重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核心专业须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实施方案和任务书。2018年立项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须提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
(三)材料提交方式
项目单位须建立绩效评价材料专门网页,分项目上传以上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供查阅。网页应目录分明,内容清晰明了。应确保绩效评价期间网络畅通。
项目单位须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绩效评价材料专门网页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至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电子邮箱:hnzcs806@163.com。
项目单位须分项目提交1份绩效自评报告(含经费使用情况表)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地址:长沙市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805室,邮编:410005。
四、绩效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结论分为&濒诲辩耻辞;优秀&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合格&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不合格&谤诲辩耻辞;。我厅公示绩效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绩效评价结论作为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级建设项目、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其中,&濒诲辩耻辞;合格&谤诲辩耻辞;以上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其教学资源要形成数字化资源,面向省内职业院校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濒诲辩耻辞;不合格&谤诲辩耻辞;项目除取消项目资格外,未来叁年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职业教育相关项目。
五、时间安排
纸质材料受理和网上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17:30,逾期不受理。
六、其他要求
1. 有关市州教育(体)局应加强对本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有关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督促本地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 有关职业院校要统筹部署,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供专家查阅。
3.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客观、真实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相关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4. 项目启动建设一年内,对项目建设任务书有较大调整且经我厅审核备案的,以调整后的任务书进行绩效评价,其他情况均按照原有任务书进行绩效评价。
七、联系方式
有关绩效评价事项咨询,请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联系。联系人:彭芷璇,联系电话:0731-85182381。
附件:1. 绩效评价项目名单
2. 2021年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3.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链接:
湖南省教育厅
为加强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效益,根据我厅《对于做好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4〕25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有关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1. 2015年立项的卓越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中高职衔接试点、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2. 2016年立项的卓越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3. 2018年立项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
4. 2020年立项的卓越中等职业学校项目。
根据我厅《对于公布2016年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湘教通〔2017〕141号)、《对于公布第三批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20〕54号)文件精神,已立项为卓越校的建设单位,其立项的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自然终止。
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衡阳市艺术学校因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校,其立项的中职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和中职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自然终止。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因调整设置为高专院校,其立项的卓越中等职业学校项目自然终止。
正在建设的&濒诲辩耻辞;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谤诲辩耻辞;,其立项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此次免予绩效评价。
此次进行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共有152个(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方式
采取网上评价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评价。专家在网上审阅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材料与相关支撑材料。
2.现场考察。网上评价存疑的项目需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主要采取现场察看、查阅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听课等方式,核查有关情况。现场考察汇报会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进行意见反馈。
三、绩效评价材料
(一)所有项目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绩效自评报告。分项目撰写2021年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2. 经费使用情况表。分项目填写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见附件3)。
3. 典型案例。分项目提交项目建设典型案例,案例必须紧扣项目建设任务,突出典型性和创新性,标题应凸显特色。内容包括实施背景与实施过程、成效与经验、体会与思考等方面。每个项目提交典型案例1-2个。
(二)有关项目须另外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重点建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卓越职业院校项目重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核心专业须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实施方案和任务书。2018年立项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须提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
(三)材料提交方式
项目单位须建立绩效评价材料专门网页,分项目上传以上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供查阅。网页应目录分明,内容清晰明了。应确保绩效评价期间网络畅通。
项目单位须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绩效评价材料专门网页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至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电子邮箱:hnzcs806@163.com。
项目单位须分项目提交1份绩效自评报告(含经费使用情况表)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地址:长沙市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805室,邮编:410005。
四、绩效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结论分为&濒诲辩耻辞;优秀&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合格&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不合格&谤诲辩耻辞;。我厅公示绩效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绩效评价结论作为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级建设项目、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其中,&濒诲辩耻辞;合格&谤诲辩耻辞;以上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其教学资源要形成数字化资源,面向省内职业院校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濒诲辩耻辞;不合格&谤诲辩耻辞;项目除取消项目资格外,未来叁年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职业教育相关项目。
五、时间安排
纸质材料受理和网上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17:30,逾期不受理。
六、其他要求
1. 有关市州教育(体)局应加强对本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有关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督促本地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 有关职业院校要统筹部署,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供专家查阅。
3.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客观、真实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相关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4. 项目启动建设一年内,对项目建设任务书有较大调整且经我厅审核备案的,以调整后的任务书进行绩效评价,其他情况均按照原有任务书进行绩效评价。
七、联系方式
有关绩效评价事项咨询,请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联系。联系人:彭芷璇,联系电话:0731-85182381。
附件:1. 绩效评价项目名单
2. 2021年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3.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链接: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2日